函知舉辦節慶聯歡委員會-「健兔報喜 嘉家慶」事宜,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11年1月6日
內容
發文字號:虎青(100)嘉發字第100-0012號
受文者:全體會友、見習會友、顧問
正本: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呂總會長、總會林副總會長、
雲嘉區楊總會理事、雲嘉區總會助理理事林清詩、
雲嘉區總會助理理事何文華、澎湖兄弟會洪會長、澎湖兄弟會秘書處、
雲嘉區各友會、本會顧問、秘書處
說明:
1﹑時間:100年2月3日(星期四),上午10點0分。
2﹑地點:家扶中心5樓
3﹑本次聯誼活動由節慶聯歡委員會主委謝秉逸精心策劃。
4﹑活動中備有精緻點心、飲料、會中並穿插娛樂團康活動。
5﹑參加團拜之小青商及未婚會友均由會長致贈紅包。
6﹑請會友準備300元等值禮品乙份與會摸彩增添歡樂氣氛。
7﹑歡迎會兄、會姊、會嫂、姑爺、見習會友、小青商、顧問闔府參加,
互相歡喜過新年。
8﹑請各位會友在2月1日(星期二)下午兩點至家扶中心5樓協助佈置會場。
9﹑聯絡人及電話:謝秉逸 主委 0955-150302。
受文者:全體會友、見習會友、顧問
正本:
副本: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總會呂總會長、總會林副總會長、
雲嘉區楊總會理事、雲嘉區總會助理理事林清詩、
雲嘉區總會助理理事何文華、澎湖兄弟會洪會長、澎湖兄弟會秘書處、
雲嘉區各友會、本會顧問、秘書處
說明:
1﹑時間:100年2月3日(星期四),上午10點0分。
2﹑地點:家扶中心5樓
3﹑本次聯誼活動由節慶聯歡委員會主委謝秉逸精心策劃。
4﹑活動中備有精緻點心、飲料、會中並穿插娛樂團康活動。
5﹑參加團拜之小青商及未婚會友均由會長致贈紅包。
6﹑請會友準備300元等值禮品乙份與會摸彩增添歡樂氣氛。
7﹑歡迎會兄、會姊、會嫂、姑爺、見習會友、小青商、顧問闔府參加,
互相歡喜過新年。
8﹑請各位會友在2月1日(星期二)下午兩點至家扶中心5樓協助佈置會場。
9﹑聯絡人及電話:謝秉逸 主委 0955-150302。
發文單位
虎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