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出席第三十八屆第二次理事會,請 查照。
跳到主要內容區
字級

函請出席第三十八屆第二次理事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2011年1月31日
內容
發文字號:004
受文者:全體會友、見習會友
正本:
副本:桃園縣政府、青商總會、桃竹苗總會理事邱元楷、陳家濬、台東兄弟會、成功兄 弟會、六中聯誼會、立人友好會、員林友好會

說明:
國際青年商會
台灣省桃園縣中壢國際青年商會 函
中華民國總會


受文者:全體會友、見習會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01月 31日。
發文字號:中壢青商(100)秘發群字第004號。
速別:普通。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請出席第三十八屆第二次理事會,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一百年二月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七時三十分。
二、地點:本會會議室。
三、敬請準時出(列)席為荷。
四、各理事如有提案,請於二月八日前交至本會秘書處或E-MAIL或傳真491-5406
發文單位
中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