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請踴躍出席本會100年度新春團拜活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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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請踴躍出席本會100年度新春團拜活動事宜

發文日期
2011年1月20日
內容
發文字號:(100)甲青商漢字第005號
受文者:本會會員、超齡會員、見習會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 總會 呂總會長 劉副總會長 台中縣區各友會及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說明:
一、時間:100年2月3日(星期四)大年初一,上午10點半。
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顏逢村、宇定承兩位副會長招待餐點。
四、請本會會兄閤家光臨,同賀新春平安。

發文單位
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