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拜訪平鎮友好會時間,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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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知拜訪平鎮友好會時間,請查照!

發文日期
2011年2月18日
內容
發文字號:湖青(100) 國 發字第 00005號
受文者:本會會館
正本:
副本:縣政府社會課、青商總會、呂總會長幸儀、林副總會長佳臻、桃竹苗區各分會
﹝分會長﹞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南崗兄弟會、八德友好會、平鎮友好會、
本會顧問、特友會會友、本會會員、見習會員、健言社社長。






說明:
一、時 間:100年3月3日 星期四 晚上8點。
二、地 點:平鎮分會
三、集合時間:100年3月3日 星期四 晚上7點。
四、集合地點:佳佳幼稚園
五、召 集 人:王文志理事
六、敬請準時出席,並遵守自律公約。
七、請著冬令服裝
發文單位
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