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知本會會長劉明漢出國,出國期間會務委由副會長顏逢村代行職權
發文日期
2011年2月24日
內容
發文字號:(100)甲青商漢字第012號
受文者:本會會員、超齡會員、見習會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總會 呂總會長 劉副總會長 台中縣區各友會及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本會會員
見習會員
說明:
本會會長劉明漢自三月十日至三月十四日出國,出國期間會務委由副會長顏逢村代行職權。
受文者:本會會員、超齡會員、見習會員
正本:
副本: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總會 呂總會長 劉副總會長 台中縣區各友會及會長
台中港母會 北港兄弟會 東勢分會 外埔分會 苑裡分會 本會會員
見習會員
說明:
本會會長劉明漢自三月十日至三月十四日出國,出國期間會務委由副會長顏逢村代行職權。
發文單位
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