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年度第一次預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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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年度第一次預備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05年10月28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95年張會長健家
司儀:95年王秘書長正伸
紀錄:林淑雯
出席:張健家、陳憲範、吳錦河、蕭順基、王正伸、江超群、韓國祥、楊大慶、蔡易任、蔡政宏
列席:蕭連欽、鐘為盛、陳凌岳
請假:賴憲銘
缺席:
內容:
案由﹝一﹞提請九十五年度理、監事捐收取標準討論案。﹝江財務長超群提案,王秘書長正伸副署﹞
說明:參照94年度收費標準﹝會長三萬,常務理監事二萬,理、監事及三長各一萬﹞。
決議:參照94年度收費標準﹝會長三萬,常務理監事二萬,理、監事及三長各一萬﹞。
由會長及祕書長一同專程拜訪會員。

案由﹝二﹞提請九十五年度會友常年會費收取時間、收費人選討論案。﹝江財務長超群提案,蕭法制顧問順基副署﹞
說明:收費人由九十五年度江財務長超群擔任,收取時間自即日起至94/12/31止。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案由﹝三﹞提請九十五年度婚喪喜慶本會支出標準討論案。﹝陳副會長憲範提案,王秘書長正伸副署﹞
說明:結婚、公司開幕、新居落成每次1,200元,喪事1,100元,弄璋弄瓦1,200元﹝或同額禮品﹞。
決議:喜事1,200元,喪事1,100元(或同額禮品)。

案由﹝四﹞提請九十五年度理事自律公約討論案。﹝吳副會長錦河提案,蕭法制顧問順基副署﹞
說明:如九十五年度理事自律公約。
決議:如九十五年度理事自律公約修正後通過。

案由﹝五﹞提請九十五年度理事會時間討論案。﹝王秘書長正伸錦河提案,蔡理事易任副署﹞
說明:每月五日,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非假日。
決議:每月六日,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非假日,除2/8、5/5、8/7外。

案由﹝六﹞提請九十五年度新會員見習費、入會費、年費及基本會員常年會費討論案。﹝江財務長超群提案,蕭法制顧問順基﹞
說明:新會友見習費3,000元,入會費2,000元,年費15,000﹝逐月遞減﹞,基本會員常年費15,000元。
決議:新會友見習費3,000元,入會費2,000元,年費15,000元﹝正式通過入會後算起逐月遞減﹞,基本會員常年費15,000元。

案由﹝七﹞提請九十五年度會館租金討論案。﹝江財務長超群提案,王秘書長正伸副署﹞
說明:九十五年度會館租金6,000元整/月預算﹝含水費,不含電費﹞。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案由﹝八﹞提請九十五年度秘書小姐聘任標準討論案。﹝王秘書長正伸提案,江財務長超群副署﹞。
說明:依九十四年度聘任標準。
決議:依九十四年度聘任標準,另於端午節、中秋節加發獎金。

案由﹝九﹞提請九十五年度組織系統表討論案。﹝吳副會長錦河提案,王秘書長正伸副署﹞
說明:如組織系統表。
決議:如組織系統表修正後通過。

案由﹝十﹞提請九十五年度組織系統表主委人選討論案。﹝王秘書長正伸提案,蕭法制顧問順基副署﹞
說明:如組織系統表。
決議:如組織系統表修正後通過。

案由﹝十一﹞提請九十五年度理事會第二次預備會議時間、地點討論案。﹝王秘書長正伸提案,江財務長超群副署﹞
說明:時間:94/11/ 地點:
決議:時間:94/11/25(五) 7:00pm 地點:會館。

十、臨時動議
十一、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發佈單位
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