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月份理事會記錄
會議日期
2005年12月1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陳書瑤
司儀:呂家逸
紀錄:秘書處
出席:陳書瑤 林文傑 游瑞隆 呂家逸 邱文正 林仕勝
列席:張錦昇主委 余建明見習會友 江威漢見習會友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研討江威漢先生入會見習案。
提案人:林文傑 輔導會長 副署人:洪振耀 理事
說 明:
決 議:經繳交見習費後,准予入會見習。
案由二:請研討九十四年度青商之夜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案。
提案人:游瑞隆 秘書長 副署人:林瑞銘 副會長
說 明:
決 議:總幹事委由呂家逸理事擔任,時間及地點由總幹事全權決定將于下次會期提出報告。提撥經費:一次節慶註冊費12000元、獎勵委員會15000元、會擴委員會22000元共撥49000元。
案由三:請研討九四、九五年交接典禮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案。
提案人:翁亦玟 財務長 副署人:游瑞隆 秘書長
說 明:
決 議:總幹事委由翁亦玟財務長擔任,提撥經費:一次節慶註冊費14000元、會
刊編輯委員會8500元、一次月餐費4800元、特友會聯誼會2000元、青
商事業委員會1000元共撥30300元。時間訂於94年12月24日(六)下午
四時。地點由總幹事全權決定將于下次會期提出報告。
案由四:請研討未繳會費之會員辦法案。
提案人:林仕勝 法制顧問 副署人:邱文正 理事
說 明:
決 議:至94年12月31日尚未繳交會費者,將開除會藉。
案由五:請研討九十四年度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案。
提案人:游瑞隆 秘書長 副署人:林英志 理事
說 明:
決 議:時間:94年12月4日(日)下午5:30分假辣椒園餐廳召開理監事聯席會。
案由六:請審查十月份財務收支案。
提案人:翁亦玟 財務長 副署人:呂家逸 理事
說 明:如附件
決 議:擱置,于下次會期再討論。
主席:陳書瑤
司儀:呂家逸
紀錄:秘書處
出席:陳書瑤 林文傑 游瑞隆 呂家逸 邱文正 林仕勝
列席:張錦昇主委 余建明見習會友 江威漢見習會友
請假:
缺席:
內容:
案由一:請研討江威漢先生入會見習案。
提案人:林文傑 輔導會長 副署人:洪振耀 理事
說 明:
決 議:經繳交見習費後,准予入會見習。
案由二:請研討九十四年度青商之夜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案。
提案人:游瑞隆 秘書長 副署人:林瑞銘 副會長
說 明:
決 議:總幹事委由呂家逸理事擔任,時間及地點由總幹事全權決定將于下次會期提出報告。提撥經費:一次節慶註冊費12000元、獎勵委員會15000元、會擴委員會22000元共撥49000元。
案由三:請研討九四、九五年交接典禮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案。
提案人:翁亦玟 財務長 副署人:游瑞隆 秘書長
說 明:
決 議:總幹事委由翁亦玟財務長擔任,提撥經費:一次節慶註冊費14000元、會
刊編輯委員會8500元、一次月餐費4800元、特友會聯誼會2000元、青
商事業委員會1000元共撥30300元。時間訂於94年12月24日(六)下午
四時。地點由總幹事全權決定將于下次會期提出報告。
案由四:請研討未繳會費之會員辦法案。
提案人:林仕勝 法制顧問 副署人:邱文正 理事
說 明:
決 議:至94年12月31日尚未繳交會費者,將開除會藉。
案由五:請研討九十四年度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案。
提案人:游瑞隆 秘書長 副署人:林英志 理事
說 明:
決 議:時間:94年12月4日(日)下午5:30分假辣椒園餐廳召開理監事聯席會。
案由六:請審查十月份財務收支案。
提案人:翁亦玟 財務長 副署人:呂家逸 理事
說 明:如附件
決 議:擱置,于下次會期再討論。
發佈單位
宜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