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屆(95)監事會第一次預備會議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05年12月22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議室
主席:李泰和
司儀:顏瑞模
紀錄:顏瑞模
出席:李泰和、顏瑞模、吳建褌
列席:王丹局、李余勇、吳耿安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3位、實出席:3位,缺席:0位,應列席:3位。
二、 主席宣佈開會
三、 朗誦青商信條
四、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 主席致詞:略。
六、 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臨時監事會,請通過案。
決議:通過
案由【二】:審查臨時理事會,請通過案。
決議:通過
案由【三】:監事會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說明:一、(1)本會監事會所謂會議時間之定義乃指會議開始時間自下午七時三十分起。
至會議結束時間十時為止。
(2)遲到者於會議已進行至討論事項時,罰款新台幣貳佰元整。
(3)早退者罰款新台幣伍佰元整。
(4)缺席者罰款新台幣壹仟元整。
(5)常務監事罰款數為二倍。
(6)委由「吳建褌」監事擔任執行人員。
(7)監事會開會日期、時間若需更改,須經全體監事會成員三分之二通過後,始得更改之。
二、(1)會議進行中禁止抽煙及嚼檳榔。
(2)凡持有行動電話者請調靜音,呼叫器請調靜音。
(3)會議進行中如欲離席者,須向主席報告。
三、監事會會議服裝儀容:春、夏兩季穿著襯衫、西褲,襯衫長短不拘應結領帶;秋、冬兩季
穿著西裝、西褲,襯衫應結領帶;並請穿著正式皮鞋及配掛識別證。未依規定者,每次罰款
新台幣貳佰元整。由「吳建褌」監事負責執行。*以上辦法於監事會下次會議起開始實施。
決議:照說明後通過。
案由【四】:監事會督導理事會、委員會—職責分配請討論案。
說明:(一)督導理事會應列席之輪值監事:
一、四、七、 十 月份:李泰和常務監事。
二、五、八、十一月份:吳建褌監事。
三、六、九、十二月份:顏瑞模監事。
(二)督導委員會
李泰和常監督導:編輯會擴委員會、社區公關委員會。
吳建褌監事督導:國際月會委員會。
顏瑞模監事督導:盟誼自強委員會。
決議:照說明後通過。
案由【五】:九十五年度監事會會議召開時間請訂定案。
說明:九十五年度監事會會議時間:定於二、四、六、八、十、十二月份。
訂於第三個星期四下午七時三十分,地點:本會會議室。
決議:通過。
七、 臨時動議:略。
八、 會友時間:略。
九、 散 會
主席:李泰和
司儀:顏瑞模
紀錄:顏瑞模
出席:李泰和、顏瑞模、吳建褌
列席:王丹局、李余勇、吳耿安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 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3位、實出席:3位,缺席:0位,應列席:3位。
二、 主席宣佈開會
三、 朗誦青商信條
四、 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 主席致詞:略。
六、 討論事項
案由【一】:追認臨時監事會,請通過案。
決議:通過
案由【二】:審查臨時理事會,請通過案。
決議:通過
案由【三】:監事會自律公約請討論案。
說明:一、(1)本會監事會所謂會議時間之定義乃指會議開始時間自下午七時三十分起。
至會議結束時間十時為止。
(2)遲到者於會議已進行至討論事項時,罰款新台幣貳佰元整。
(3)早退者罰款新台幣伍佰元整。
(4)缺席者罰款新台幣壹仟元整。
(5)常務監事罰款數為二倍。
(6)委由「吳建褌」監事擔任執行人員。
(7)監事會開會日期、時間若需更改,須經全體監事會成員三分之二通過後,始得更改之。
二、(1)會議進行中禁止抽煙及嚼檳榔。
(2)凡持有行動電話者請調靜音,呼叫器請調靜音。
(3)會議進行中如欲離席者,須向主席報告。
三、監事會會議服裝儀容:春、夏兩季穿著襯衫、西褲,襯衫長短不拘應結領帶;秋、冬兩季
穿著西裝、西褲,襯衫應結領帶;並請穿著正式皮鞋及配掛識別證。未依規定者,每次罰款
新台幣貳佰元整。由「吳建褌」監事負責執行。*以上辦法於監事會下次會議起開始實施。
決議:照說明後通過。
案由【四】:監事會督導理事會、委員會—職責分配請討論案。
說明:(一)督導理事會應列席之輪值監事:
一、四、七、 十 月份:李泰和常務監事。
二、五、八、十一月份:吳建褌監事。
三、六、九、十二月份:顏瑞模監事。
(二)督導委員會
李泰和常監督導:編輯會擴委員會、社區公關委員會。
吳建褌監事督導:國際月會委員會。
顏瑞模監事督導:盟誼自強委員會。
決議:照說明後通過。
案由【五】:九十五年度監事會會議召開時間請訂定案。
說明:九十五年度監事會會議時間:定於二、四、六、八、十、十二月份。
訂於第三個星期四下午七時三十分,地點:本會會議室。
決議:通過。
七、 臨時動議:略。
八、 會友時間:略。
九、 散 會
發佈單位
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