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國際青年商會95年度第二次理事會預備會
會議日期
2005年9月21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何永能
司儀:陳文生
紀錄:郭桂修
出席:何永能 吳宛龍 林順成 陳文生 吳天祥 高彥廷 吳家盛
列席:莊典昭 王清年 陳崇豪 梁志榮 林文修 卓國振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11人,實到 7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修正後通過。
五、主席致詞:略。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95年度組織系統表討論案。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95年度理事會時間、地點訂定討論案。
說明:1.時間: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7:30分。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95年度月例會時間、地點、輪值主席討論案。
說明:1.時間與地點於月例會前一個月份理事會時做詳細討論後再決議。
2.
月份 工作計劃 月份 工作計劃
一 七
二 八
三 月例會主席:高彥廷理事 九
四 十 月例會主席:林文修理事
五 十一 月例會主席:莊英吉理事
六 月例會主席:吳家盛理事 十二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95年度中區大會與年會參加對象、收費辦法討論案。
說明:1.參加對象:中區大會-理監事及主委;年會-理監事;會員自由參加。
2.註冊費:中區大會每人$750.元;年會每人$1,600.元(多退少補)。
3.註冊費與會費一併繳交。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95年度會費收取、喜(喪)事基金收取及提撥標準討論案。
說明:1.會費收取
基本會員 新會員 OB會員 OB資深會員 OB參議員
常年會費 6,800. 6,800. 3,400. 2,000. 0.
中二區聯合月例會註冊費 300. 300. 200. 0. 200.
總會會費 1,800. 2,300. 600. 0. 600.
會餐費 2,000. 2,000. 2,000. 2,000.
服裝費 500. 500. 500. 500.
活動費 5,000. 5,000. 5,000. 0. 5,000.
新會員入會費 1,200.
合計 16,400. 18,100. 11,700. 2,000. 8,300.
2.95年度喜喪事基金每人酌收$4,000.元,多退少補。
(每人提撥$400.元,喜事$16,000.元;喪事$15,000.元,結餘轉個人認捐)。
決議: 照案通過。
案由六:95年度理事會自律辦法討論案。
說明:1.理事會開會時間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七時卅分。
2.理事會成員應預繳違約保證金新台幣3,000.正(於元月底前繳清)。
3.無故缺席者罰款新台幣500.元。
4.開會前請假者罰款300.元(開會當日下午五時前向秘書長或秘書小姐請假為準);
出國及病假不罰款,需以護照、健保卡為憑。
5.遲到或早退者各罰款200.元,遲到時間;下午7時45分(含)後;早退時間;自由發言前。
6.夏季制服-襯衫領帶;冬季-另加西裝或外套,服裝不整者(含穿拖鞋)罰款200元。
7.本辦法設立執行小組,執行小組三人,執行小組成員:兩位副會長輪流登記罰款;
財務長負責保管所屬款項;罰款金額列為專款專用,動用需經理事會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動用。
8.每月理事會於自由發言前,委由二位副會長輪流報告收支狀況。
9.本自律辦法自民國95年1月1日起生效,至95年12月31日止。
決議: 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95年度第三次理事會預備會時間、地點討論案。
說明:1.時間:94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7:30分。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 照案通過。
九、臨時動議:無。
十、自由發言:略。
十一、散會
主席:何永能
司儀:陳文生
紀錄:郭桂修
出席:何永能 吳宛龍 林順成 陳文生 吳天祥 高彥廷 吳家盛
列席:莊典昭 王清年 陳崇豪 梁志榮 林文修 卓國振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11人,實到 7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決議:修正後通過。
五、主席致詞:略。
六、討論事項:
案由一:95年度組織系統表討論案。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95年度理事會時間、地點訂定討論案。
說明:1.時間: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7:30分。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95年度月例會時間、地點、輪值主席討論案。
說明:1.時間與地點於月例會前一個月份理事會時做詳細討論後再決議。
2.
月份 工作計劃 月份 工作計劃
一 七
二 八
三 月例會主席:高彥廷理事 九
四 十 月例會主席:林文修理事
五 十一 月例會主席:莊英吉理事
六 月例會主席:吳家盛理事 十二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95年度中區大會與年會參加對象、收費辦法討論案。
說明:1.參加對象:中區大會-理監事及主委;年會-理監事;會員自由參加。
2.註冊費:中區大會每人$750.元;年會每人$1,600.元(多退少補)。
3.註冊費與會費一併繳交。
決議:照案通過。
案由五:95年度會費收取、喜(喪)事基金收取及提撥標準討論案。
說明:1.會費收取
基本會員 新會員 OB會員 OB資深會員 OB參議員
常年會費 6,800. 6,800. 3,400. 2,000. 0.
中二區聯合月例會註冊費 300. 300. 200. 0. 200.
總會會費 1,800. 2,300. 600. 0. 600.
會餐費 2,000. 2,000. 2,000. 2,000.
服裝費 500. 500. 500. 500.
活動費 5,000. 5,000. 5,000. 0. 5,000.
新會員入會費 1,200.
合計 16,400. 18,100. 11,700. 2,000. 8,300.
2.95年度喜喪事基金每人酌收$4,000.元,多退少補。
(每人提撥$400.元,喜事$16,000.元;喪事$15,000.元,結餘轉個人認捐)。
決議: 照案通過。
案由六:95年度理事會自律辦法討論案。
說明:1.理事會開會時間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三下午七時卅分。
2.理事會成員應預繳違約保證金新台幣3,000.正(於元月底前繳清)。
3.無故缺席者罰款新台幣500.元。
4.開會前請假者罰款300.元(開會當日下午五時前向秘書長或秘書小姐請假為準);
出國及病假不罰款,需以護照、健保卡為憑。
5.遲到或早退者各罰款200.元,遲到時間;下午7時45分(含)後;早退時間;自由發言前。
6.夏季制服-襯衫領帶;冬季-另加西裝或外套,服裝不整者(含穿拖鞋)罰款200元。
7.本辦法設立執行小組,執行小組三人,執行小組成員:兩位副會長輪流登記罰款;
財務長負責保管所屬款項;罰款金額列為專款專用,動用需經理事會三分之二通過方可動用。
8.每月理事會於自由發言前,委由二位副會長輪流報告收支狀況。
9.本自律辦法自民國95年1月1日起生效,至95年12月31日止。
決議: 修正後通過。
案由七:95年度第三次理事會預備會時間、地點討論案。
說明:1.時間:94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7:30分。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 照案通過。
九、臨時動議:無。
十、自由發言:略。
十一、散會
發佈單位
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