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屆第十次理事會會議
會議日期
2010年10月6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長 邱元楷
司儀:秘書長 陳志鴻
紀錄:秘書長 陳志鴻
出席:邱元楷、汪俊雄、呂學應、陳志鴻、謝源寶、蕭智謙、黃秋月、傅從耀、林聖文、葉俊宏、謝桂容。
列席:湯國裕、邱威誠、何永輝、陳奇毅、許斯湍、李明宗、張武雄、游國珍、許金樹、林正太、黃家倫。
請假:許祿禎、劉貞君、沈明吉、程隆堯。
缺席:
內容:
案由[1]:99年度九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說明:如九月份財務收支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2]:99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說明:如附件。
決議:
一、原金牌啤酒85瓶,更改為84瓶。
二、結餘款5733元撥入預備金項下。
三、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3]:99年度未繳會費者會籍清查,請討論案。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說明: 99年9月26日會員大會,會費未能繳清即喪失會員(投票)資格。
決議:
一、未繳會費或尚欠會費者,請秘書處寄發雙掛號信函告知催繳【最後會費繳交日期:10/31下午17:00前截止】,且依照本會章程第14條(會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經理事會全體理事2/3以上通過,喪失其會員資格。)第3款(經通知限期繳納之各項應付費用,仍不繳納者。)辦理 ﹔
若有其他疑問,依照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15條辦理,並向會員大會提出說明。
二、逾期未繳交會費者,即喪失會籍及會員資格並所有會內信件、簡訊不再發送。
案由「4」:九月份擴大月例會,請討論案。 (提案:傅從耀 附署:蕭智謙)
說明:因遇凡那比颱風順延,是否在原場地再行舉辦或合併其他活動。
決議:九月份擴大月例會合併在本月16日的主席盃高爾夫球賽辦理並更名為「99年度十月份擴大月例會暨主席盃高爾夫球聯誼賽」。
案由「5」:舉辦本會第34~35屆會長交接典禮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時間:99年12月18日(星期六16 :00開始) 。
2.地點:中壢龍和大飯店。
3.經費:由月例會餐費項下撥款40,000元,不足款由會員贊助、財源開發。
4.總幹事:委由 黃秋月副會長 擔任,擇期招開籌備會。
5.副總幹事:委由 湯國裕監事、汪俊雄常監 擔任。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案由[6]:來賓 黃家倫 先生等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提案:沈明吉 附署:劉貞君)
說明:
姓名 生 日 地 址 任 職 推薦人 手機
黃家倫 70.07.01 中壢市九和一街6號16樓之12 敏鷹保經 蕭智謙 0932-108085
辦法:繳交1,000元見習會費後,即准予入會見習。
決議:來賓 黃家倫 先生,繳交見習會費1,000元,即准予入會見習。
案由「7」:99年度第十一次理事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傳從耀 附署:蕭智謙)
說明:
1.時間99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9時整。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主席:會長 邱元楷
司儀:秘書長 陳志鴻
紀錄:秘書長 陳志鴻
出席:邱元楷、汪俊雄、呂學應、陳志鴻、謝源寶、蕭智謙、黃秋月、傅從耀、林聖文、葉俊宏、謝桂容。
列席:湯國裕、邱威誠、何永輝、陳奇毅、許斯湍、李明宗、張武雄、游國珍、許金樹、林正太、黃家倫。
請假:許祿禎、劉貞君、沈明吉、程隆堯。
缺席:
內容:
案由[1]:99年度九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說明:如九月份財務收支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2]:99年度第二次會員大會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說明:如附件。
決議:
一、原金牌啤酒85瓶,更改為84瓶。
二、結餘款5733元撥入預備金項下。
三、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3]:99年度未繳會費者會籍清查,請討論案。 (提案:謝源寶 附署:陳志鴻)
說明: 99年9月26日會員大會,會費未能繳清即喪失會員(投票)資格。
決議:
一、未繳會費或尚欠會費者,請秘書處寄發雙掛號信函告知催繳【最後會費繳交日期:10/31下午17:00前截止】,且依照本會章程第14條(會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經理事會全體理事2/3以上通過,喪失其會員資格。)第3款(經通知限期繳納之各項應付費用,仍不繳納者。)辦理 ﹔
若有其他疑問,依照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15條辦理,並向會員大會提出說明。
二、逾期未繳交會費者,即喪失會籍及會員資格並所有會內信件、簡訊不再發送。
案由「4」:九月份擴大月例會,請討論案。 (提案:傅從耀 附署:蕭智謙)
說明:因遇凡那比颱風順延,是否在原場地再行舉辦或合併其他活動。
決議:九月份擴大月例會合併在本月16日的主席盃高爾夫球賽辦理並更名為「99年度十月份擴大月例會暨主席盃高爾夫球聯誼賽」。
案由「5」:舉辦本會第34~35屆會長交接典禮時間.地點.經費.總幹事人選請討論案。
說明:依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辦法:
1.時間:99年12月18日(星期六16 :00開始) 。
2.地點:中壢龍和大飯店。
3.經費:由月例會餐費項下撥款40,000元,不足款由會員贊助、財源開發。
4.總幹事:委由 黃秋月副會長 擔任,擇期招開籌備會。
5.副總幹事:委由 湯國裕監事、汪俊雄常監 擔任。
決議:如說明、辦法通過。
案由[6]:來賓 黃家倫 先生等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提案:沈明吉 附署:劉貞君)
說明:
姓名 生 日 地 址 任 職 推薦人 手機
黃家倫 70.07.01 中壢市九和一街6號16樓之12 敏鷹保經 蕭智謙 0932-108085
辦法:繳交1,000元見習會費後,即准予入會見習。
決議:來賓 黃家倫 先生,繳交見習會費1,000元,即准予入會見習。
案由「7」:99年度第十一次理事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傳從耀 附署:蕭智謙)
說明:
1.時間99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19時整。
2.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發佈單位
平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