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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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
2012年2月17日 18:30
內容
地點:台北市林森北路 627 號 4樓
主席:會長 邱玉珍
司儀:秘書長 蕭宏緯
紀錄:財務長 彭淑蔆
出席:會長邱玉珍、輔導會長林成洲、秘書長蕭宏緯、財務長彭淑蔆、理事程俊

列席:1994年會長林健菁
請假:理事黃琳
缺席:副會長胡振祥、副會長文蓓蓓、法制顧問許民澤、理事施添貴、理事長郭凱弘
內容:
八、報告事項
秘書長報告:活動出席狀況報告。
財務長報告:請會友盡速繳交會費,以利會務運作。

九、討論事項

案由一:101年2月份財務收入支出明細,1月17日月例會暨尾牙晚會不足額$4,000,由會長支出,請通過 2 月份財務收支總帳:(提案人:秘書長蕭宏緯 副署:財務長彭淑蔆)
說 明:每次活動皆有經費預算,1 月份秘書處月例會餐費補助$2,500 及委員會顧問聯誼委員會活動預算$6,000*2 桌,實際花費金額$18,500(詳如附件『財務總帳本_1010217』)。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原訂2012/2/17(五)~21(二)拜訪韓國瑞山姐妹會之行程因故延後,請討論案:(提案人:會長邱玉珍 副署:副會長文蓓蓓)
說 明:因2011年1103姐妹會訪台經費透支一案未解決,以及春節連續假期再請假不易,二月出訪時機不適;為促成今年會執人員一起出訪之考量,特延期討論最適時間點。
決 議:延期討論動議。
出訪時間先於網路上開放會友進行討論票選;於第一次會員大會時列入議程追認決議。

案由三:根據本會章程第六章監事資格的規定,而本會目前無符合資格之會友足以擔任,為讓今年會務能正常運作,請討論案:(提案人:會長邱玉珍 副署:法制顧問許民澤)
說 明:請會友推荐及遊說適當人選,於三月份第一次會員大會時舉辦臨時選務,遴選出後補理事、三位監事及後補監事。
決 議:修正後通過。
監事候選人無年資限制,只要繳清會費即可享有被選舉權的權利。
本會完成監事補選後,應辦理一次會務人員講習會。

案由四:第二十四屆會務運作從籌備至今近五個月(100.9~101.2),部份會執成員不繳交會費,也不參與會內活動,是否予以改選,請討論案:(提案人:理事程俊 副署:秘書長蕭宏緯)
說 明:會費的繳交及會內活動的積極參與,關係著分會會務運作的順利與否,若身為舵手的會執人員都不能以身作則,如何能凝聚會友的向心力,又如何會擴,留下優秀會友。
決 議:照案通過。
本案交付會長於2月24日前完成確認,後續視情況需要,委請輔導會長協助。

案由五:文山青商與同濟會聯合舉辦『心靈成長講座:找到賈伯斯~十倍速創意思考、百倍速創新思維』活動,邀請海內外知名講師林俊良,於2012/3/4(日)下午 2:00~5:00 假同濟會台北總會會館(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 56 號 2 樓),每個分會的活動經費$900 元,包括講師費、場地清潔費、茶點,且不限各分會的出席人數,請通過案:(提案人:財務長彭淑蔆 副署:理事程俊)
說 明:藉由四大社團活動的聯合舉辦,借力使力,創造最大效益,文山青商只要協助現場報到,並邀請會友及新朋友踴躍出席該活動,把自己推廣出去,建立自己的人脈。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六:研擬三月份召開山之盟聯誼會,請討論案:(提案人:會長邱玉珍 副署:秘書長蕭宏緯)
說 明:為延續20多年召開山之盟情誼,今年盟主陽明山分會提早3/24(日)下午4:00於北投舉辦山之盟聯誼活動,不訂定註冊費,採以出席人數計費,地點另行通知。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七:研擬三月份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的時間與地點的訂定,請討論案:(提案人:秘書長蕭宏緯 副署:理事郭凱弘)
說 明:會員大會為會友參與會務最重要的會議之一,不但讓會友瞭解年度的活度行程,主動提出想法並參與活動,也讓會友共同監督理事會的會議內容,得以讓分會運作更趨成熟,也會更有制度。
決 議:討論後通過。
3/24(日)上午 11:00報到,12:00用餐,13:30開會。總幹事蕭宏緯。地點另行通知。

案由八:見習會友蔡沐霖,於100年11月6日文山交接典禮之後,即積極參與文山活動,提請成為正式會友,並接任公共關係社區副主委一職,請通過案:(提案人:秘書長蕭宏緯 副署:理事黃琳)
說 明:近期新會友積極參與青商活動,希望能盡快給予必要的訓練,傳承並著手會務運作,並於第一次會員大會宣誓入會。
決 議:照案通過。

十、臨時動議
動議一:為增進議事效率及會務運作,未來若有提案,建議可先透過網路討論通過議案,再於下次理事會補追認程序,請討論案。(提案人:秘書長彭淑蔆)
說 明:召集全體理事開會的時間成本集合很高,希望未來有臨時性、即時性、不具爭議的提案,直接透過網路討論同意即可,無需受限於時間及空間,也免去每次會議耗掉太多時間,請討論議案。
決 議:討論後通過。
本案交付才能委員會主委彭淑蔆研擬具體辦法,並以「地球日公益講座」為案例試行後,依辦理成效討論。

動議二:本會會費繳交期限,請討論案。(提案人:理事程俊)
說 明:為確認會友人數及保障會員同票之權利義務,應於第一次會員大會前確認會費繳交狀況。(據本會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條。)
決 議:討論後通過。
請會友於3月16日(五)前繳清會費。

十一、自由發言
彭淑蔆:今年度環保團體共同主辦之世界地球日慶祝活動,預計於4/13、4/14在台博館舉行「台北綠色藝術市集」。才能訓練委員會預計於第一次會員大會提出「地球日公益講座」計畫,擬邀請『冶綠有機棉』負責人薛焜中先生進行環境專題演講,現場並自由認購地球日義賣T恤,所得款項捐贈環境資訊協會。

附件資料:
本會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條
第四章 會員大會
第十八條:在會員大會舉行前,仍未於理事會決定之期限內繳納各項應繳費用者,不得出席會員大會。
發佈單位
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