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三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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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三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12年2月3日 19:3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饒震南
司儀:張蕙玲
紀錄:鍾寶雯
出席:饒震南、黃慧姍、張蕙玲、劉世明、陳俊亦、羅育綸、鍾隆國、饒元厚、楊龍宜
舒夢平

列席:鄭仙賢、翁德發、謝澄洋、龍潭健言社第33期江國強社長
請假:
缺席:
內容:
開會情形:、劉世明服裝不整罰100元,黃慧姍、羅育綸遲到罰100元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到10人,實到10人,達法定人數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五、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六、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報告
七、主席致詞:
八、介紹來賓:
九、來賓致詞:
十、報告事項:
十一、討論事項:

案由【一】審核一月份財務收支,請討論案。
(提案:劉世明財務長 附屬:張蕙玲秘書長)
說明:附件一
決議:照表通過。
案由【二】新會員聯誼會召開時間、地點、經費,請討論案。
(提案:楊龍宜理事 附屬:羅育倫副會長)
決議:擱置,擇期再討論 。
案由【三】拜訪中壢母會、埔心子會、新營兄弟會、立人友好會等理事會,請討
論案。
(提案:楊龍宜理事 附屬:羅育倫副會長)
決議:委由4位召集人分權處理。

分會 理事會召開時間 召集人
中壢母會 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二Pm8:00 張蕙玲秘書長
埔心子會 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二Pm8:00 羅育綸副會長
新營兄弟會 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五Pm8:00 鍾隆國理事
立人友好會 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三Pm7:30 鄭仙賢法制顧問




案由【四】競取101年龍舟競賽開、閉幕系列活動,請討論案。
(提案:鍾隆國理事 附屬:陳俊亦副會長)

決議:委由競取總幹事陳俊亦副會長及競取副總幹事鍾隆國理事擔任。




九、臨時動議:

案由【一】追認通過黃慧姍輔導會長擔任2012年桃竹苗區祕書長ㄧ職,請討論案。

決議:照表通過。

十、輔導會長傳承:
十- 、自由發言:
十二、散會
發佈單位
龍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