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屆第十次理事會
會議日期
2012年10月3日 19:00
內容
地點:本會會館
主席:會長 陳奇毅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邱威誠、洪瑋屏、黃家倫、許金樹、林祺民、羅志鵬、朱昱峰、蕭智謙。
列席:李鍚讚、謝源寶、邱聖棋、李明宗、黃秋月、邱元楷、鍾慶鈺、田宏、石世明、戴子傑、廖俊富。
請假:曾清祥、曾惠美、江榮華、傅從耀、陳志鴻。
缺席:
內容:
一、請主席宣佈開會:
二、朗頌青商信條: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五、主席致詞:
六、介紹來賓:
七、來賓致詞:
八、輔導會長致詞:
報告 事項:
(一)秘書處報告:
(二)財務長報告:請會友儘快繳交會費。
九、討論事項:*請將行動電話關機*
案由「1」:一零一年度九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提案:邱威誠 附署:曾惠美)
說明:如九月份財務收支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平青盃高爾夫聯誼暨活動內容、財務收支,請討論案。(提案:羅志鵬 附署:傅從耀)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請總幹事將參與出席名單詳列出,結餘款550元撥入其他收入項下。
案由「3」:一零一年度第二次榮譽會友資格,請通過案。(提案:羅志鵬,附署:陳志鴻)
說明:如羅昌裕、張清乾等二位,榮譽會友資格申請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一零一年度未繳會費者會籍清查,請討論案。(提案:洪瑋屏,附署:陳志鴻)
說明:101年10月28日會員大會,會費未能繳清即喪失會員(投票)資格。
決議:請會長及財務長去電未繳費之會友,於第二次會員大會前將會費收齊。
案由「5」:榮譽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建請理事會討論榮譽會員應繳會費,請討論案。(提案:洪瑋屏 附署:邱威誠)
說明:
一、榮譽會員只是一個榮譽職,所享的權利與義務應與OB會員相同。
二、原條文
A、依本會章程第三章第11條辦理。
B、1)凡贊助本會工作而有特殊貢獻及功績者.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2)凡本會會員年滿六十歲後往前推連續繳交基本會費二十五年.經由當年度超齡會主席提報榮譽會員審查小組通過後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3)本會榮譽會員免繳常年會費.但本會活動另有註冊或樂捐規定者.從本會規定.
三、榮譽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建請理事會討論是否將B-3條刪除並恢復繳交會費。
決議:送交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
案由「6」:101年度第十一次理事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朱昱峰 附署:邱威誠)
說明:
1. 時間101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7:00整。
2. 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案由「1」:籌組平鎮青商會高爾夫球隊,請討論案。(提案:邱威誠 附屬:朱昱峰)
說明:藉著活動的舉辦,凝聚YB及OB的情誼,並藉活動擴展新會員。
辦法:
一、繳交球隊會費8000元=>每月打球。
二、繳交球隊會費5000元=>每二個月打球。
決議:擱置。
案由「2」:來賓 廖俊富 先生等二位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提案:黃家倫 附署:許金樹)
說明:
姓 名 生 日 地 址 任 職 推薦人 手 機
廖 俊 富 69.11.13 中壢市環中東路2段822號 龍辰家電 林祺民 0913-677688
戴 子 傑 65.08.15 中壢市志航街8號 天威保全 林祺民 0915-151131
決議:廖俊富、戴子傑等二位,繳交見習會費3000元後,即為見習會員。
案由「3」:清查各年度會費繳交清單並造冊備查,請討論案。(提案:邱威誠 附屬:朱昱峰)
說明:以秘書處有資料開始清查。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本會網站設立,請討論案。(提案:林祺民 附屬:邱威誠)
說明:請廠商附上報價單及明細,再請廠商列席會員大會做簡報說明。
決議:送交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散 會:
主席:會長 陳奇毅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邱威誠、洪瑋屏、黃家倫、許金樹、林祺民、羅志鵬、朱昱峰、蕭智謙。
列席:李鍚讚、謝源寶、邱聖棋、李明宗、黃秋月、邱元楷、鍾慶鈺、田宏、石世明、戴子傑、廖俊富。
請假:曾清祥、曾惠美、江榮華、傅從耀、陳志鴻。
缺席:
內容:
一、請主席宣佈開會:
二、朗頌青商信條: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宣讀上次會議決議案暨執行情形:
五、主席致詞:
六、介紹來賓:
七、來賓致詞:
八、輔導會長致詞:
報告 事項:
(一)秘書處報告:
(二)財務長報告:請會友儘快繳交會費。
九、討論事項:*請將行動電話關機*
案由「1」:一零一年度九月份財務收支,請通過案。(提案:邱威誠 附署:曾惠美)
說明:如九月份財務收支表。
決議:修改後,如說明通過。
案由「2」:平青盃高爾夫聯誼暨活動內容、財務收支,請討論案。(提案:羅志鵬 附署:傅從耀)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請總幹事將參與出席名單詳列出,結餘款550元撥入其他收入項下。
案由「3」:一零一年度第二次榮譽會友資格,請通過案。(提案:羅志鵬,附署:陳志鴻)
說明:如羅昌裕、張清乾等二位,榮譽會友資格申請表。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一零一年度未繳會費者會籍清查,請討論案。(提案:洪瑋屏,附署:陳志鴻)
說明:101年10月28日會員大會,會費未能繳清即喪失會員(投票)資格。
決議:請會長及財務長去電未繳費之會友,於第二次會員大會前將會費收齊。
案由「5」:榮譽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建請理事會討論榮譽會員應繳會費,請討論案。(提案:洪瑋屏 附署:邱威誠)
說明:
一、榮譽會員只是一個榮譽職,所享的權利與義務應與OB會員相同。
二、原條文
A、依本會章程第三章第11條辦理。
B、1)凡贊助本會工作而有特殊貢獻及功績者.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2)凡本會會員年滿六十歲後往前推連續繳交基本會費二十五年.經由當年度超齡會主席提報榮譽會員審查小組通過後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3)本會榮譽會員免繳常年會費.但本會活動另有註冊或樂捐規定者.從本會規定.
三、榮譽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建請理事會討論是否將B-3條刪除並恢復繳交會費。
決議:送交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
案由「6」:101年度第十一次理事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提案:朱昱峰 附署:邱威誠)
說明:
1. 時間101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7:00整。
2. 地點:本會會館。
決議:如說明通過。
十二、臨時動議:
案由「1」:籌組平鎮青商會高爾夫球隊,請討論案。(提案:邱威誠 附屬:朱昱峰)
說明:藉著活動的舉辦,凝聚YB及OB的情誼,並藉活動擴展新會員。
辦法:
一、繳交球隊會費8000元=>每月打球。
二、繳交球隊會費5000元=>每二個月打球。
決議:擱置。
案由「2」:來賓 廖俊富 先生等二位申請入會見習,請通過案。 (提案:黃家倫 附署:許金樹)
說明:
姓 名 生 日 地 址 任 職 推薦人 手 機
廖 俊 富 69.11.13 中壢市環中東路2段822號 龍辰家電 林祺民 0913-677688
戴 子 傑 65.08.15 中壢市志航街8號 天威保全 林祺民 0915-151131
決議:廖俊富、戴子傑等二位,繳交見習會費3000元後,即為見習會員。
案由「3」:清查各年度會費繳交清單並造冊備查,請討論案。(提案:邱威誠 附屬:朱昱峰)
說明:以秘書處有資料開始清查。
決議:如說明通過。
案由「4」:本會網站設立,請討論案。(提案:林祺民 附屬:邱威誠)
說明:請廠商附上報價單及明細,再請廠商列席會員大會做簡報說明。
決議:送交第二次會員大會決議。
十三、法制顧問講評: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經驗傳承:
十六、散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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