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屆〔一零一年度〕第一次會員大會
會議日期
2012年2月12日 16:00
內容
地點:金山鴨肉
主席:陳奇毅 會長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李錫讚、曾清祥、邱威誠、曾惠美、江榮華、傅從耀、
陳志鴻、洪瑋屏、許金樹、林祺民、羅志鵬、朱昱峰、蕭智謙、何永輝、
謝源寶、陳迪福、張武雄、羅文欽、謝桂容、邱聖棋、陳浩彬、李明宗、
邱萬槐、湯國裕、曾喜鈞、黃智隆、黃秋月、童永康、游振隆、葉富相、
羅文洲、高國鈞、蘇文吉、蕭寶泉、許祿禎、邱元楷、范國凱、張清乾、
羅昌裕、謝水發、李梅貞、張金鑑、趙添奎、劉守欽、邱鳳英、邱堅萬、
劉家木、葉國昇、劉貞君、許榮達。
列席:余景菲、連瑞雯、羅月玫、江明怡、呂佳紋、婁慧中、許春月、胡雀鷹、羅富棉、謝李美宏、邱小英、傅秀容、彭鳳嬌、黃湘梅、江祝枝、蔡志盛、吳俐螢、劉明亮。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人數52位、列席人數 18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大會法制顧問: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主席致詞:
七、特友會主席致詞:
八、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九、介紹來賓、來賓致詞:
十、會務報告:
十一、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參考第三十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記錄
十二、討論事項:
【1】案由: 本會101年度組織系統表,請通過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1年度組織系統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2】案由:本會101年度工作計劃,請通過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1年度工作計劃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3】案由:本會101年度財務預算表,請通過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1年度財務預算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4】案由:審查100年度第10次至100年度第12次理事會執行情形。(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100年度第10次至100年度第12次理事會記錄。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5】案由:查100年度9月至100年12月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0年度9月至100年12月財務收支明細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6】案由:審查100年度下半年會館基金,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
1-帳戶 $438,635+下半年$40,760 =總計$479,395元(下半年的會館基金算到12月份)
2如存摺內頁。
決議:100年12月20日韓國龍仁姊妹會來訪活動的結餘款$10,125元整,不撥入會款基金項下,退還給第十四屆 童永康前會長與第十七屆 羅新福前會長。故會館基金的正確餘額調整修正為$469,270元整。
【7】案由:本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條第二款修改,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
說明:
修改前條文:
(2)凡本會會員年滿六十歲且連續繳交基本會費二十五年後提出申請,經由當年度超齡會主席提報榮譽會員審查小組通過後,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修改後條文:
(2)凡本會會員年滿六十歲後往前推連續繳交基本會費二十五年提出申請,經由當年度超齡會主席提報榮譽會員審查小組通過後,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8】案由:審查本會100年度第二次監事會執行情形。(提案:監事會)
說明:如100年度第2次監事會記錄。
決議:監事會未依本會章程規定時間擇期召開會議,且監事會成員開會前務必要加強應出席人員的聯絡與通知。
【9】案由:添購本會會館影印機,請討論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因年久失修會館影印機不敷使用,報價如附件。
決議:特友會第十九屆 劉守欽前主席,贊助一台中古影印機,委請秘書處聯絡佑新(影印機廠商)前往檢查或維修後運回會館使用。
【10】案由:青商之友資格,請討論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
1.依本會章程實施細則,本會並無青商之友。
2.經會籍清查,原青商之友羅生騰先生已被列入OB 會員,但依規定凡OB 會友須入會年滿 3 年方能加入OB會,建議以顧問身份參與會務。
決議:通過羅生騰先生確定為本會特友會會員。
十三、臨時動議:
案由【1】:本會輔導之子會【觀音國際青年商會】會員李國良先生申請加入本會特友會,請討論案。 (提案:呂學應、附署:黃智隆)
說明:因【國際青年商會總華民國總會】已將【觀音國際青年商會】停止會籍,李國良先生申請加入母會(本會)的特友會。
決議:通過李國良先生的入會申請,但在本會的會籍歸零重新計算。
案由【2】本會輔導之子會【觀音國際青年商會】會員李國良先生申請加入本會特友會繳交本會會館基金$5,000元與特友會常年會費$6,000元,請討論案。(提案:童永康、附屬:呂學應)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規定本會全體會員於入會時除繳交YB常年會費$12,000元整或特友會常年會費$6,000元整以外,皆須繳交本會(入會費)會館基金$5,000元整,方可成為正式會員。
決議:請李國良先生繳交常年會費$6,000元外,尚需一併繳交本會(入會費)會館基金$5,000元整,方可成為本會特友會正式會員。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唱青商會歌:
十六、散會(新春團拜):
主席:陳奇毅 會長
司儀:邱威誠 秘書長
紀錄:邱威誠 秘書長
出席:陳奇毅、呂學應、李錫讚、曾清祥、邱威誠、曾惠美、江榮華、傅從耀、
陳志鴻、洪瑋屏、許金樹、林祺民、羅志鵬、朱昱峰、蕭智謙、何永輝、
謝源寶、陳迪福、張武雄、羅文欽、謝桂容、邱聖棋、陳浩彬、李明宗、
邱萬槐、湯國裕、曾喜鈞、黃智隆、黃秋月、童永康、游振隆、葉富相、
羅文洲、高國鈞、蘇文吉、蕭寶泉、許祿禎、邱元楷、范國凱、張清乾、
羅昌裕、謝水發、李梅貞、張金鑑、趙添奎、劉守欽、邱鳳英、邱堅萬、
劉家木、葉國昇、劉貞君、許榮達。
列席:余景菲、連瑞雯、羅月玫、江明怡、呂佳紋、婁慧中、許春月、胡雀鷹、羅富棉、謝李美宏、邱小英、傅秀容、彭鳳嬌、黃湘梅、江祝枝、蔡志盛、吳俐螢、劉明亮。
請假:
缺席:
內容:
一、報告出席人數:出席人數52位、列席人數 18位。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頌青商信條:
四、通過大會法制顧問: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主席致詞:
七、特友會主席致詞:
八、主管機關代表致詞:
九、介紹來賓、來賓致詞:
十、會務報告:
十一、報告上次會員大會決議案執行情形:參考第三十五屆第二次會員大會記錄
十二、討論事項:
【1】案由: 本會101年度組織系統表,請通過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1年度組織系統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2】案由:本會101年度工作計劃,請通過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1年度工作計劃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3】案由:本會101年度財務預算表,請通過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1年度財務預算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4】案由:審查100年度第10次至100年度第12次理事會執行情形。(提案:理事會)
說明:如100年度第10次至100年度第12次理事會記錄。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5】案由:查100年度9月至100年12月財務收支,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如100年度9月至100年12月財務收支明細表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6】案由:審查100年度下半年會館基金,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說明:
1-帳戶 $438,635+下半年$40,760 =總計$479,395元(下半年的會館基金算到12月份)
2如存摺內頁。
決議:100年12月20日韓國龍仁姊妹會來訪活動的結餘款$10,125元整,不撥入會款基金項下,退還給第十四屆 童永康前會長與第十七屆 羅新福前會長。故會館基金的正確餘額調整修正為$469,270元整。
【7】案由:本會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條第二款修改,請通過案。( 提案:理事會 )
說明:
修改前條文:
(2)凡本會會員年滿六十歲且連續繳交基本會費二十五年後提出申請,經由當年度超齡會主席提報榮譽會員審查小組通過後,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修改後條文:
(2)凡本會會員年滿六十歲後往前推連續繳交基本會費二十五年提出申請,經由當年度超齡會主席提報榮譽會員審查小組通過後,經由理事會提經會員大會出席會員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者,為本會榮譽會員。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
【8】案由:審查本會100年度第二次監事會執行情形。(提案:監事會)
說明:如100年度第2次監事會記錄。
決議:監事會未依本會章程規定時間擇期召開會議,且監事會成員開會前務必要加強應出席人員的聯絡與通知。
【9】案由:添購本會會館影印機,請討論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因年久失修會館影印機不敷使用,報價如附件。
決議:特友會第十九屆 劉守欽前主席,贊助一台中古影印機,委請秘書處聯絡佑新(影印機廠商)前往檢查或維修後運回會館使用。
【10】案由:青商之友資格,請討論案。 ( 提案:理事會 )
說明:
1.依本會章程實施細則,本會並無青商之友。
2.經會籍清查,原青商之友羅生騰先生已被列入OB 會員,但依規定凡OB 會友須入會年滿 3 年方能加入OB會,建議以顧問身份參與會務。
決議:通過羅生騰先生確定為本會特友會會員。
十三、臨時動議:
案由【1】:本會輔導之子會【觀音國際青年商會】會員李國良先生申請加入本會特友會,請討論案。 (提案:呂學應、附署:黃智隆)
說明:因【國際青年商會總華民國總會】已將【觀音國際青年商會】停止會籍,李國良先生申請加入母會(本會)的特友會。
決議:通過李國良先生的入會申請,但在本會的會籍歸零重新計算。
案由【2】本會輔導之子會【觀音國際青年商會】會員李國良先生申請加入本會特友會繳交本會會館基金$5,000元與特友會常年會費$6,000元,請討論案。(提案:童永康、附屬:呂學應)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規定本會全體會員於入會時除繳交YB常年會費$12,000元整或特友會常年會費$6,000元整以外,皆須繳交本會(入會費)會館基金$5,000元整,方可成為正式會員。
決議:請李國良先生繳交常年會費$6,000元外,尚需一併繳交本會(入會費)會館基金$5,000元整,方可成為本會特友會正式會員。
十四、自由發言:
十五、唱青商會歌:
十六、散會(新春團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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