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屆第四次理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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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屆第四次理事會議

平鎮分會 桃園市
發佈日期 : 2007-06-29
【一】時 間:九十六年四月三日【星期二】下午七時整。
【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會長 蕭寶泉。
【四】應出席人員:蕭寶泉會長、葉步萬輔導會長、蘇文吉秘書長、彭松基財務長、
曾喜鈞副會長、黃智隆副會長、羅思聰理事、呂學應理事、
張武雄理事、李錫讚理事、許祿禎理事
【五】應列席人員:葉富相法制顧問、羅文芳副秘書長、江仁里副財務長、劉貞君主委
汪俊雄副主委、張建民會兄、張舜賢會兄、黃燈台會兄。
【六】請遵循自律公約規定穿西裝打領帶;為推行守時運動,敬請準時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