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屆第六次理事會議
平鎮分會
桃園市
發佈日期 : 2008-05-16
【一】時 間:九十七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三】下午19 : 00整。【二】地 點:本會會館。
【三】主 席:會長 曾喜鈞。
【四】應出席人員: 曾喜鈞會長、蕭寶泉輔導會長、游振隆法制顧問、江仁里秘書長、
劉貞君財務長、呂學應副會長、羅思聰副會長、許祿禎副會長、
汪俊雄理事、張建民理事、蕭智謙理事、羅文芳理事、游國珍理事、湯國裕理事。
【五】應列席人員: 邱萬槐主委、喬勇誌主委、鍾汶橙主委、劉得全副主委、
陳朝振會兄、傅從耀會兄、戴述森會兄、林永得會兄、彭彥翔會兄
【六】請遵循自律公約規定穿西裝打領帶;為推行守時運動,敬請準時出(列)席。
【七】若要提案請於一星期前傳真(03)491-2736至秘書處以便列入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