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八年度(第35屆)第二次會員大會
大甲分會
台中市二區
發佈日期 : 2009-11-09
一、時間: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下午六時。二、地點:本會會館。
三、依據本會章程規定,會員大會不得委託他人代為出席,請各位會員親自準時出席。
四、隨函檢附會員大會提案表乙份,請欲提案之會員於十一月二十二日前提出,以便彙整列入議程。
五、請本會會員準時並踴躍出席,共商會務。
六、推行守時運動,請穿著正式服裝,敬請準時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