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親子寫生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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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親子寫生比賽辦法

大甲分會 台中市二區
發佈日期 : 2010-10-27
壹、活動源起:寫生是藝術表現的方式之一,為了帶動小學生與家長有正當休閒活動、人文藝術的興趣培養及塑造親子互動最佳情境,特舉辦此一寫生比賽。

貳、活動宗旨:美感從小培養起。推動藝術與人文教育,以戶外寫生比賽方式,激發學子透過觀察藉繪畫表達,學習對環境美化再現之能力,以圖畫創作進而陶冶人格,共同淨化社會人心。

參、比賽名稱:社團法人台中縣大甲青商盃寫生比賽。

肆、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中縣政府、大甲鎮公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中縣大甲國際青年商會。

伍、比賽時間:中華民國99年11月7號(上午8點~12點)。

陸、比賽地點:日南公園。

柒、參加對象(組別):國小低年級組(1、2年級)
國小中年級組(3、4年級)
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

捌、比賽方式:
一、參賽者自備畫具(包括畫板、彩料、畫筆…素材不限)。主辦單位提供杯水。
二、圖畫紙以承辦單位所備蓋有戳章為準。
三、以比賽地點周圍環境為寫生主題。

玖、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一律免收任何費用,即日起開放通訊或傳真報名(歡迎團體報名)。
二、 開放比賽當日服務處現場報名(至上午10點為限)。
三、當日前50名報到者贈送精美馬克杯乙個。

拾、報名地點:台中縣大甲鎮水源路167號2F。(長青會館2F)
聯絡電話:(04)26877217 傳真:(04)26881422

拾壹、頒獎時間及地點:於大甲國際青年商會99、100年度交接典禮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得獎學生及家長。


拾貳、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專家擔任之。

拾參、獎勵方式:
每組(共3組)錄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1名,每組錄取5名為佳作獎。
第一名:獎盃一座、獎金1500元新臺幣。
第二名:獎盃一座、獎金1000元新臺幣。
第三名:獎盃一座、獎金500元新臺幣。
佳作獎:獎狀乙只、小面會旗。

拾肆、其他事項:
一、 畫作背面基本資料欄,務必書寫清楚,以供聯絡得獎者之用。
二、 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使用權歸屬「社團法人大甲國際青年商會」作為展覽或編印畫輯發表用途,作者不得提出異議,敬請自行留製相片或影像。
三、 比賽作品均不退件。
四、 歡迎家長帶領子女共同參與共享天倫,並維護子女安全。
五、 作品若有借助他人代筆,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拾伍、活動流程:
8:00~11:30比賽繪畫時間
11:30     比賽結束,作品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