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會員福利與權利~婚喪喜慶施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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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會員福利與權利~婚喪喜慶施行辦法

高雄分會 高雄市
發佈日期 : 2011-01-25
說明:1.依據本會一月份理事會決議辦理。
2.為本會會友福利與權利特訂定統一規範及標準以利施行。
辦法:1.互助辦法適用本會會友、顧問。
2.婚:以全體具名致贈貳仟元禮金(限定本人)。
3.喪:以全體具名致贈貳仟壹佰元奠儀(適用直系親屬)及壹仟壹佰元奠儀
(二等親內)。
4.喜慶:以全體具名致贈花籃或其他禮品,金額以貳仟元元為限(限一年一次)。
5.弄璋或弄瓦:以全體具名致贈貳仟元元禮金。
6.當選民意代表或立案社團負責人:以全體具名致贈花籃或其他禮品,金額以壹仟
貳佰元為限(限一年一次)。
7.上述金額由會內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