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2026)總會會費收取標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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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10-28
115年(2026)總會會費收取標準辦法
- 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110條:本會各團體會員(即分會)應繳納下列會費:
- 團體會員入會費新台幣壹萬元整
- 分會每年應繳本會團體會費新台幣兩仟元整
- 依據總會章程第11條、12條規定,本會個人會員分為:
2.超齡會員(40歲以上)
三、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111條規定:
1、新會員入會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2、基本會員常年會費新台幣貳仟元整
3、超齡會員常年會費新台幣陸佰元整
四、基本會員30人得以包含常年會員和新會員,若登記超過30人得繳交相對應數量的個人會費。
五、常年會費應於當年度5月31日前繳清並同時提報會員名錄。
六、依據總會章程施行細則第24條14款規定:全國年會註冊由本會收取,各分會最低需註冊十名,超過十名依各該分會實際註冊人數計算。
七、依據總會章程第13條規定:本會員於其年齡屆滿四十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為超齡會員。無論分會是否放寬上限至45歲,但當年度會長、輔導會長若超齡則不在此限制。
1.分會需為超齡會員繳交600元會費,此費用不得合併計算至分會繳交基本會員人數內。
2.依據章程第112條:本會會員應繳納本會之會費,由各分會收納轉繳交本會財務長。請勿由會員自行上繳至總會,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總會財務長。
3.各分會請利用總會提供之分會專屬虛擬帳號上繳會費、全國年會註冊費及各項費用。
4.各分會虛擬帳號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