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召開2007南投縣分會長預備會第一次會議
會務活動
南投縣
名間分會
活動日期 : 2006-10-27 17:00
活動地點:名間分會會館
活動地址:
活動內容:
國際青年商會 中華民國總會 2007年度南投縣分會長預備會第一次會議
時間: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下午5:00 地點:名間分會會館
主席:執行長 林志濤 司儀: 記錄 :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 10 人 實到: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法制顧問: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介紹來賓及與會人員:
七、主席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會務報告: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2007年度南投縣區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人選聘任通過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為協助本區會務推展並加強各分會間情感聯誼,請通過人選聘任案。
辦法:秘書長: 財務長: 法制顧問: 行政特助:
決議:
案由二:2007年度南投縣分會長會議每月召開日期、時間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 : 2007年度中區各分區分會長會議召開時間如下:
中一區每月一日 PM:17:00 中二區每月二日 PM:17:00
中三區每月三日 PM:17:00 中四區每月四日 PM:17:00
辦法:2007年度召開時間,擬定每月四日下午5:00分
決議:
案由三:2007年度南投縣分會長會議輪值承辦分會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1.地點:由承辦分會決定。
2.分會長會議依分會成立順序承辦月份分配如下:
月份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分會 南投 埔里 竹山 草屯 水里 南投女 區會 名間 年會 南崗 鹿谷
決議:
案由四: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執委會委員代表人選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1.執行長為當然委員。
2.另由9位分會長推選代表委員一名。
決議:
案由五: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會議自律公約及婚喪喜慶互助辦法請討論
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
案由六:南投縣(中四區)2007年度重大活動承辦分會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年度工作著重事前準備規劃以利活動承辦更盡善盡美。
辦法: 1.活動預定表如下:
承辦活動名稱 活動預定月份 活動承辦分會
南投縣府首長、機關部門拜會活動 96年1月份
南投縣(中四區)奧瑞岡辯論比賽 96年8月份
南投縣(中四區)金口獎比賽 96年6月份
南投縣(中四區)聯合月例會 96年6月份
中區大會2007年(中四區推薦) 96年7月份 鹿谷分會
中區分會長第四次會長會議 96年 月份
2.以上各活動承辦分會經確認後產生,活動預定月份及時間、行程授權由承辦
分會統籌辦理,於每月的分會長會議中提出說明及討論。經正式動議,附議
後通過。
決議:
案由七: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交接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互贈紀念品請討
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 : 增添交接就職光彩,增進各會情感;同學間友誼。
辦法:1. 紀念品樣式及費用由個人自費購買,需置名執行長、秘書長、法制顧問、財
務長、各會會長姓名。
2. 紀念品於交接就職典禮中,安排全體上台致贈並拍照留念。
決議:
案由八: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會議桌次牌、會議卷宗夾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桌次牌製作於會議中乃屬個人精神象徵,青商歷練的回憶;會議卷宗夾有助資
料發放。
辦法:1.金帛材質、木製外箱摺疊收藏。年度會議中由各輪值分會循序交接,於年
度結束時取回珍藏。
2.會議卷宗夾採實用型為主(可放筆式)。
決議:
案由九: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會議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辦法:1.時間:96年1月4日(星期四)下午五點 承辦分會:南投分會
2.地點:南投分會會館(南投市中興路627號) 電話:049-2224138
3.輪值主席:南投分會會長黃炯誠
決議: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散會:
以下附件一
國際青年商會
南投縣(中四區)2007年度分會長會議自律公約暨婚喪喜慶互助辦法
中華民國總會
壹、自律公約:對象執行長、分會長、財務長、秘書長、法制顧問、行政特別助理
一、 遲到部分:
1、 依開會通知函時間,遲到者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2、 自由發言前離席者視為早退、罰款新台幣200元整。
3、 執行長及當月主席罰款2倍。
4、 當月主席未按時開會(已達法定出席人數15分鐘後仍未開會),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二、 缺席、請假部分:
1、 缺席者,罰款新台幣1000元整。
2、 請假者,應於會議召開前二天以書面或傳真或電話告知執行長及當月主席,並須派代表出席會議,否則視為缺席。
3、 請假以兩次為限,並不得連續請假兩次。
三、 服裝部分:
1、 分會長會議、臨時分會長會議、無論季節,當月擔任主席者男士一律著西裝(深色)
打領帶,女士以端莊服飾為準。分會長會議成員服裝以端莊為原則,男士須打領帶。
2、 違反以上規定者,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四、其他部分:
1、 會議進行中,會議室一律禁止抽煙、嚼檳榔。
2、 違反前項規定者,罰款新台幣3000元整,並請暫離會場。
3、 行動電話及呼叫器一律保持靜音或振動方式。(請秘書長或主席於開會前宣布)
五、以上有關罰款部分由執行長、財務長負責執行、並由財務長負責於當日會議後驗收各項罰款,款項收入為分會長會議,當日餐費專款專用。
六、獎勵辦法:全年均出席無遲到、早退、請假者 ,由執行長頒發獎勵,以資鼓勵。
七、繳交罰款之財務名細,於每次會議自由發言時由財務長公佈。
八、本公約經分會長會議追認後通過實行,修改時亦同。
九、每人預繳交自律公約費用5000元整。
貳、婚喪喜慶互助辦法:
一. 結婚、新居落成:新台幣8000元整(包含匾額、喜幛、以本人為準)。
二. 喪事:新台幣7000元整(以直系一等血親為主)。
三. 當選、開幕:致贈匾額或圖畫乙面,新台幣5000元整。(不得折合現金,以獨資或實際為負責人為準、合夥則無)。當選青商會以外之職務以一次為限。
四. 生產:致嬰兒用品,以新台幣4000元整(本人或配偶)。
五. 致贈花籃、花圈及個人欲增加之禮金,請各自權宜處理。
六. 每人預繳交婚喪喜慶基金5000元,於12月31日以前繳交財務長。
(公約基金)存入活期存款,印鑑人為執行長及財務長,結餘部份於年底退回。
七. 本互助辦法經分會長預備會議追認後通過施行之,修改時亦同。
活動地址:
活動內容:
國際青年商會 中華民國總會 2007年度南投縣分會長預備會第一次會議
時間: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下午5:00 地點:名間分會會館
主席:執行長 林志濤 司儀: 記錄 :
一、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 10 人 實到: 人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朗誦青商信條:
四、通過本次會議法制顧問:
五、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六、介紹來賓及與會人員:
七、主席致詞:
八、來賓致詞:
九:會務報告:
十:討論事項:
案由一:2007年度南投縣區秘書長、財務長、法制顧問人選聘任通過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為協助本區會務推展並加強各分會間情感聯誼,請通過人選聘任案。
辦法:秘書長: 財務長: 法制顧問: 行政特助:
決議:
案由二:2007年度南投縣分會長會議每月召開日期、時間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 : 2007年度中區各分區分會長會議召開時間如下:
中一區每月一日 PM:17:00 中二區每月二日 PM:17:00
中三區每月三日 PM:17:00 中四區每月四日 PM:17:00
辦法:2007年度召開時間,擬定每月四日下午5:00分
決議:
案由三:2007年度南投縣分會長會議輪值承辦分會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1.地點:由承辦分會決定。
2.分會長會議依分會成立順序承辦月份分配如下:
月份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分會 南投 埔里 竹山 草屯 水里 南投女 區會 名間 年會 南崗 鹿谷
決議:
案由四: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執委會委員代表人選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1.執行長為當然委員。
2.另由9位分會長推選代表委員一名。
決議:
案由五: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會議自律公約及婚喪喜慶互助辦法請討論
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如附件一。
決議:
案由六:南投縣(中四區)2007年度重大活動承辦分會請討論案。(主席交議)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年度工作著重事前準備規劃以利活動承辦更盡善盡美。
辦法: 1.活動預定表如下:
承辦活動名稱 活動預定月份 活動承辦分會
南投縣府首長、機關部門拜會活動 96年1月份
南投縣(中四區)奧瑞岡辯論比賽 96年8月份
南投縣(中四區)金口獎比賽 96年6月份
南投縣(中四區)聯合月例會 96年6月份
中區大會2007年(中四區推薦) 96年7月份 鹿谷分會
中區分會長第四次會長會議 96年 月份
2.以上各活動承辦分會經確認後產生,活動預定月份及時間、行程授權由承辦
分會統籌辦理,於每月的分會長會議中提出說明及討論。經正式動議,附議
後通過。
決議:
案由七: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交接暨理監事宣誓就職典禮互贈紀念品請討
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 : 增添交接就職光彩,增進各會情感;同學間友誼。
辦法:1. 紀念品樣式及費用由個人自費購買,需置名執行長、秘書長、法制顧問、財
務長、各會會長姓名。
2. 紀念品於交接就職典禮中,安排全體上台致贈並拍照留念。
決議:
案由八: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會議桌次牌、會議卷宗夾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說明:桌次牌製作於會議中乃屬個人精神象徵,青商歷練的回憶;會議卷宗夾有助資
料發放。
辦法:1.金帛材質、木製外箱摺疊收藏。年度會議中由各輪值分會循序交接,於年
度結束時取回珍藏。
2.會議卷宗夾採實用型為主(可放筆式)。
決議:
案由九:2007年度南投縣(中四區)分會長會議下次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提案人:林志濤執行長 副署人:林晉生會長)
辦法:1.時間:96年1月4日(星期四)下午五點 承辦分會:南投分會
2.地點:南投分會會館(南投市中興路627號) 電話:049-2224138
3.輪值主席:南投分會會長黃炯誠
決議:
十二、臨時動議:
十三、自由發言:
十四、散會:
以下附件一
國際青年商會
南投縣(中四區)2007年度分會長會議自律公約暨婚喪喜慶互助辦法
中華民國總會
壹、自律公約:對象執行長、分會長、財務長、秘書長、法制顧問、行政特別助理
一、 遲到部分:
1、 依開會通知函時間,遲到者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2、 自由發言前離席者視為早退、罰款新台幣200元整。
3、 執行長及當月主席罰款2倍。
4、 當月主席未按時開會(已達法定出席人數15分鐘後仍未開會),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二、 缺席、請假部分:
1、 缺席者,罰款新台幣1000元整。
2、 請假者,應於會議召開前二天以書面或傳真或電話告知執行長及當月主席,並須派代表出席會議,否則視為缺席。
3、 請假以兩次為限,並不得連續請假兩次。
三、 服裝部分:
1、 分會長會議、臨時分會長會議、無論季節,當月擔任主席者男士一律著西裝(深色)
打領帶,女士以端莊服飾為準。分會長會議成員服裝以端莊為原則,男士須打領帶。
2、 違反以上規定者,罰款新台幣500元整。
四、其他部分:
1、 會議進行中,會議室一律禁止抽煙、嚼檳榔。
2、 違反前項規定者,罰款新台幣3000元整,並請暫離會場。
3、 行動電話及呼叫器一律保持靜音或振動方式。(請秘書長或主席於開會前宣布)
五、以上有關罰款部分由執行長、財務長負責執行、並由財務長負責於當日會議後驗收各項罰款,款項收入為分會長會議,當日餐費專款專用。
六、獎勵辦法:全年均出席無遲到、早退、請假者 ,由執行長頒發獎勵,以資鼓勵。
七、繳交罰款之財務名細,於每次會議自由發言時由財務長公佈。
八、本公約經分會長會議追認後通過實行,修改時亦同。
九、每人預繳交自律公約費用5000元整。
貳、婚喪喜慶互助辦法:
一. 結婚、新居落成:新台幣8000元整(包含匾額、喜幛、以本人為準)。
二. 喪事:新台幣7000元整(以直系一等血親為主)。
三. 當選、開幕:致贈匾額或圖畫乙面,新台幣5000元整。(不得折合現金,以獨資或實際為負責人為準、合夥則無)。當選青商會以外之職務以一次為限。
四. 生產:致嬰兒用品,以新台幣4000元整(本人或配偶)。
五. 致贈花籃、花圈及個人欲增加之禮金,請各自權宜處理。
六. 每人預繳交婚喪喜慶基金5000元,於12月31日以前繳交財務長。
(公約基金)存入活期存款,印鑑人為執行長及財務長,結餘部份於年底退回。
七. 本互助辦法經分會長預備會議追認後通過施行之,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