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長盃慢速壘球總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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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
活動日期 : 2007-09-09 09:30
活動地點:台南市文中66壘球場、安慶球場
活動地址:
活動內容:
一、主辦單位: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
二、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鳳凰城國際青年商會
三、協辦單位:台南市慢速壘球協會
四、比賽日期:96年9月9日(星期日)
五、比賽地點:台南市文中66壘球場、安慶球場
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編定2004-2006年最新慢速壘球規則
七、比賽用球: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指定用球
八、參賽資格:已註冊中華民國總會之青商會友和超齡會友參加。(其它各分會會友亦可)
九、報名方法:
1.報名費$4,000元
2.保證金$3,000元(保證金於該球賽相關賽程後,無息退還,若已報名未參加比賽隊伍,保證金以贊助承辦單位論。)
3.報名費及保證金請利用匯款(戶名:社團法人台南市鳳凰城國際青年商會、帳號:035-11-80322-0-7(萬泰商業銀行-海東分行),報名表請郵寄:704台南市和緯路5段278號2樓、傳真:(06)245-3693或E-mail:phoejc@ms33.hinet.net,如有疑問請電洽秘書處:(06)245-3692林秘書或陳盈霖會長0928-373-451。
4.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96年8月23日(星期一)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5.備註:因場地租賃緣故,本次場地分為二處進行比賽。甲、乙球場:文中66球場(國平路與府平路口),丙球場:安慶球場(健康三街與建平八街路口)。
6.報名人數每隊限報25名,下場比賽之隊職員需登錄為球員,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一經查證取消該比賽資格。各隊應自備頭盔及球棒。
十、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比賽名單以大會印製之秩序冊為依據。
2.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均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員、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受損時,不得向大會提出異議。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另外大會有權視情形決定更改賽程。
3.如遇雨或特殊情形不能繼續比賽時,若已滿四局以上則可裁定勝負。
4.比賽採預賽雙淘汰制晉級決賽。
5.決賽:取冠亞季殿軍四名。
6.比賽採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提前結束比賽。該場次比賽七局已滿或六十分後仍平手,則從下一局採突破僵局制:以攻守名單上最後三棒分佔滿壘,無人出局,從第一棒開始打。
7.比賽時間:每場比賽時間六十分鐘,採一好一壞球制,好球帶高度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
8.比賽球棒:木棒及竹棒皆可使用(不合規定之球棒不得使用)。
9.比賽球員限青商會友或OB會友,但不得跨隊比賽,一經查證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不得異議。
10.攻守名單請於開賽前10分鐘,填寫完畢交於大會及對方,以便核對,有問題者立即修正。
11.球員服裝請著同款式之球衣及球褲,不符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12.攻擊隊之打擊員及跑壘員,須配戴安全頭盔,碰撞掉落不受此限,以裁判認定為準,如打擊或跑壘時脫落一律判出局。
13.比賽設本壘封殺線(4.5公尺線),跑壘員以踏好球帶為得分點,守備者以本壘板為封殺點。
14.各報名球隊之分會,請於比賽前五天繳交各分會之會旗三面。
十一、獎勵辦法: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獎盃各一座,於年會頒獎。
十二、開幕典禮:9月9日上午9:30於甲球場舉行。
十三、請各隊遵守領隊會議之決定。
鳳凰城分會會長:陳盈霖0928-373-451 總 幹 事:李奎典0926-373-176
副 總 幹 事:張儀宇0929-011-847 副 總 幹 事:林煌勝0915-152-301
活動地址:
活動內容:
一、主辦單位: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
二、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市鳳凰城國際青年商會
三、協辦單位:台南市慢速壘球協會
四、比賽日期:96年9月9日(星期日)
五、比賽地點:台南市文中66壘球場、安慶球場
六、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編定2004-2006年最新慢速壘球規則
七、比賽用球:採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指定用球
八、參賽資格:已註冊中華民國總會之青商會友和超齡會友參加。(其它各分會會友亦可)
九、報名方法:
1.報名費$4,000元
2.保證金$3,000元(保證金於該球賽相關賽程後,無息退還,若已報名未參加比賽隊伍,保證金以贊助承辦單位論。)
3.報名費及保證金請利用匯款(戶名:社團法人台南市鳳凰城國際青年商會、帳號:035-11-80322-0-7(萬泰商業銀行-海東分行),報名表請郵寄:704台南市和緯路5段278號2樓、傳真:(06)245-3693或E-mail:phoejc@ms33.hinet.net,如有疑問請電洽秘書處:(06)245-3692林秘書或陳盈霖會長0928-373-451。
4.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96年8月23日(星期一)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5.備註:因場地租賃緣故,本次場地分為二處進行比賽。甲、乙球場:文中66球場(國平路與府平路口),丙球場:安慶球場(健康三街與建平八街路口)。
6.報名人數每隊限報25名,下場比賽之隊職員需登錄為球員,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一經查證取消該比賽資格。各隊應自備頭盔及球棒。
十、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比賽名單以大會印製之秩序冊為依據。
2.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均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球員、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受損時,不得向大會提出異議。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另外大會有權視情形決定更改賽程。
3.如遇雨或特殊情形不能繼續比賽時,若已滿四局以上則可裁定勝負。
4.比賽採預賽雙淘汰制晉級決賽。
5.決賽:取冠亞季殿軍四名。
6.比賽採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提前結束比賽。該場次比賽七局已滿或六十分後仍平手,則從下一局採突破僵局制:以攻守名單上最後三棒分佔滿壘,無人出局,從第一棒開始打。
7.比賽時間:每場比賽時間六十分鐘,採一好一壞球制,好球帶高度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
8.比賽球棒:木棒及竹棒皆可使用(不合規定之球棒不得使用)。
9.比賽球員限青商會友或OB會友,但不得跨隊比賽,一經查證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沒收保證金,不得異議。
10.攻守名單請於開賽前10分鐘,填寫完畢交於大會及對方,以便核對,有問題者立即修正。
11.球員服裝請著同款式之球衣及球褲,不符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12.攻擊隊之打擊員及跑壘員,須配戴安全頭盔,碰撞掉落不受此限,以裁判認定為準,如打擊或跑壘時脫落一律判出局。
13.比賽設本壘封殺線(4.5公尺線),跑壘員以踏好球帶為得分點,守備者以本壘板為封殺點。
14.各報名球隊之分會,請於比賽前五天繳交各分會之會旗三面。
十一、獎勵辦法:取前四名,冠亞季殿軍,獎盃各一座,於年會頒獎。
十二、開幕典禮:9月9日上午9:30於甲球場舉行。
十三、請各隊遵守領隊會議之決定。
鳳凰城分會會長:陳盈霖0928-373-451 總 幹 事:李奎典0926-373-176
副 總 幹 事:張儀宇0929-011-847 副 總 幹 事:林煌勝0915-15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