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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小肥羊盃 5 5 6 6 狂飆賽(文山協辦)
第二屆小肥羊盃 5 5 6 6 狂飆賽(文山協辦)
2007-11-03
活動時間:2007年11月11日(星期日)
地點:臺北市立體育館(臺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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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報名簡章]

一.宗 旨:1.倡導全民運動,促進運動人口倍增,養成民眾經常運動習慣.
2.培養市民及青少年團結合作精神,促進社會健康和諧!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臺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體育處.臺北市大安區體育會.
四.贊助單位:小肥羊餐飲連鎖公司.百公尺公司.台灣雀巢.常景國際.寶島鐘錶.
五.活動日期:2007年11月11日(星期日)舉行.
六.活動地點:臺北市體育館(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0號4樓).
七.比賽規則:採臺北市大安區體育會5人6腳比賽規則.
八.比賽器材:採HIDO品牌.標準多人連腳競跑彈性黏貼式綁腳帶.
九.參加資格:按年齡分級,每隊限報名6人,上場5人,無性別限制,每級組限32隊.
1.國小五年級組:隊員須為同年級組成,不限男女生人數比率.
2.國小六年級組:隊員須為同年級組成,不限男女生人數比率.
3.大專組:凡大專院校學生無年級.科系.性別限制,自由組隊參加.
4.社會組:凡年滿18歲,老師家長.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均可組隊.
*有心肺功能疾病及不適合跑步者,請勿報名參賽.
十.報名方式:1.報名費:每隊250元.請以郵局匯票指名:臺北市大安區體育會.
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1巷39號1樓.
       請在匯票上註明:隊名.參加組別及連絡電話.
2.報名表一律請以E-mail:chba.chuchu@gmail.com 傳送.
3.報名時間:即日起10月31日止.若額滿則提前結止.
       賽程公告:11月6日於網址:www.chba.org.tw 並以E-mail通知.
十一.比賽方式及相關規則 : (請參閱比賽規則)
  1.9:00起受理報到,各隊派人領取飲料、隊牌,9:30開幕。
  2.比賽一律採淘汰賽制,每隊5人跑30公尺,勝隊進級至冠軍產生。
3.比賽時大會提供HIDO彈性綁腳帶,請自備護膝一定要穿戴,其他選手常用頭帶.護腕.
   頭盔...等護具可自行決定採用與否,大會不強制規定。
十二.獎 勵:各級組設冠.亞.季.殿軍前四名團體獎盃.
       各組冠軍當天免費招待小肥羊火鍋晚宴,冠軍隊每隊招待隊職員限7人.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實行之.
賀~~~吳佳霙會姐當選本會2008年(第四屆)會長
賀~~~吳佳霙會姐當選本會2008年(第四屆)會長
2007-11-02
黎明分會2008吳佳霙會長競選演說稿

今天的大會主席華章會長、清海創會長、志明輔導會長、宏信榮譽會長
還有我最敬愛的黎明分會,全體會兄、會姐、會嫂、小青商,大家好!
我是黎明國際青年商會第四屆會長候選人------吳佳霙
首先感謝黎明青商給佳霙這個機會,讓佳霙今天可以站在這裏來競取2008年會長,論青商資歷,佳霙在黎明算是淺的啦!
在此特別要感謝:無論在資歷或能力方面都比佳霙強的樹儀兄 永墩兄
由於您們的承讓,才讓佳霙得以扛起這份責任,謝謝您們!
說實在的,剛開使決定要選會長時還真緊張,還好,去年當志明會長的特別助理,今年擔任華章會長的財務長,跟著兩位會長偷偷學了好多東西,
也漸漸覺的:青商會真的是一個值得參加的社團。
為了讓自己能力更成長,讓自己視野更廣闊,佳霙毅然決然決定讓自己在oB前,給自己再一次磨練挑戰的機會。
黎明青商是台灣青商最年輕的分會,在前三任會長的努力下,已經為黎明青商,奠定一個很好的基礎。
特別是華章會長,除了擔任台中市區會長龍頭,更榮獲全國最優秀會長獎。
佳霙只是一個小女子,自認沒有能力做的比他們三位好,
佳霙只想盡自己最大努力,讓2008年能持續維持這個好的傳承。
田中年會期間,佳霙在國良準總會長政策白皮書上,看到2006年世界主席來台灣說的一段話,今天在此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2006年的世界主席來自一個僅擁有九個會友的迷你分會,會友一致認為『會擴』是分會經營的重點!於是他們第一次理事會就開始討論『如何會擴』
…就這樣的一次又一次的反覆討論…
到了年底理事會的議題還是在討論『如何會擴』?…;
當世界主席想出來接任會長時,他只對會友們提出一點希望:
「在我的任內,絕口不提『會擴』!」,
他的政見就是「要帶大家一起『伸展雙手,放鬆玩』!」;
於是在他會長任期內,他專心帶領大家開心的玩,但有趣的事情卻在發生了!
會員的人數竟在不知不覺中成長了起來!
這故事帶給佳霙最深刻的啟示是:參加社團千萬不要有壓力!
所以佳霙也要學世界主席,明年我們的會務口號是:
2008年黎明快樂年,佳霙將帶大家一起『伸展雙手,放鬆玩,開心的玩』
還有,佳霙也認為參加青商會,一定要對事業跟家庭有所幫助,所以明年會務推動的具體作法,將是:青商 事業 家庭,三足鼎立,均衡發展
今天佳霙也特別製作一張大海報跟會務工作方針,請大家參考


在青商方面有四個具體做法:
(一) 獎勵代替懲罰
1.凡會擴一位新會友(需完成繳費),獎勵金5000元
2.凡出席會務活動者,以計分評比,每月獎勵
(二)推行午夜12點後無會務活動
(三)鼓勵會友參加訓練課程,費用全額或部份補助
(四)爭取承辦大型社區活動,以訓練會友及經費補助

在事業方面有四個具體做法:
(一) 結合青商資源,協助會友拓展商機
(二) 不定時舉辦會友行業聯誼交流
(三) 建立每位會友在總會網站基本商業資料
(四) 開放會友可將公司DM隨會務信件免費寄發

在家庭方面有四個具體做法:
(一) 延續理事會輪流到會友家中召開
(二) 理事會後餐敘改成家庭聯誼
(三) 舉辦友誼之手活動,鼓勵家屬參與青商活動
(四) 會友生日禮物親自送到家中




以上就是佳霙在明年想要做的工作,

佳霙也知道,只靠佳霙絕對沒辦法完成

在此,佳霙也要拜託各位前會長及全體會友,

能對明年的理監事經營團隊,給與最大的支持與鼓勵!

讓我們盡心做好每一件事!讓大家在黎明這個大家庭,一起成長

謝謝大家今天的參與!
譴責陳文益前總會長對本會吳佳霙財務長行為不檢事由
譴責陳文益前總會長對本會吳佳霙財務長行為不檢事由
2007-11-02
黎明國際青年商會九月份理事會通過之譴責案

臨時動議(一)︰提請譴責陳文益前總會長對本會吳佳霙財務長行為不檢事由,請通過案。
(提案人:財務長 吳佳霙 附署人:祕書長 黃加瑜)
說明:
1.陳文益前總會長於96年5月4日晚上6點30分起至凌晨1點止分別以五通簡訊要求本會財務 長吳佳霙陪同其到酒店幫忙擋酒
2.陳文益前總會長身為總會長官,其行為不論是動機(將分會會姐當做其上酒店的陪客)或時間(凌晨1點)皆與其身份不符合
3.此一行為已對本會及吳佳霙財務長造成傷害,為維護名譽將由本會送交總會理事會評斷
4.整個事件緣由及簡訊內容請參見附件說明
辦法: 嚴重譴責陳文益前總會長行為不檢
1.為何要求會姐陪同其到酒店幫忙擋酒?
2.為何在凌晨1點還對會姐電話簡訊搔擾?

決議: 照案通過

附件:
事件緣由:(人物代號:A吳佳霙,B陳文益,C蘇華章,D陳宏信)
1四月某日佳霙(A)陪同華章會長(C)參加中一區某一餐會(碼頭酒餐廳),認識文益前總會長(B)並交換名片
2.之後B即打了幾通電話給A,藉機聊天
3.5月4日晚上6點30分,B發了通簡訊給A(內容見編號1)
4.A當時與C前往中四區參加分會長會議,即回簡訊告知沒空(當時A已對B之行為感覺不舒服,但顧及其前總會長身份仍只是客氣婉拒)
5.誰知B不死心,竟然又在20:09、20:52、21:09、01:04分別發了四通簡訊繼續要求A外出(內容見編號2~5)
6.6月10日晚黎明榮譽會長陳宏信(D)以電話向B表達對其行為之不滿
7.次日凌晨(6月11日02:36) B隨即發通簡訊向D致歉(內容見編號6)
簡訊內容:
1. 2007.05.04 18:30:06
今天有桃園議長的秘書到台中打球二天,晚上會拼酒,是否能救救命,幫忙擋酒。文益
2. 2007.05.04 20:09:47
佳霙在忙嗎? 陳文益
3. 2007.05.04 20:52:54
那今晚我一定撐不住,死定了,誰來救我
4. 2007.05.04 21:09:35
回台中後要來救我哦
5. 2007.05.05 01:04:00
回台中了嗎

6. 2007.06.11 02:36
哥哥:擋酒的事很抱歉,有一次和中一區的執行長和幾位會長在碼頭酒喝酒,有位女會友很會喝,當時有說有幾(機)會要請他擋酒。那天有前會長在海派要我去,我也要大家一起去,我和執行(長)先去,其它沒去,所以那天會找他擋酒,有得罪之處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