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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最夯團--北京安徽團出發囉!請踴躍報名
暑假最夯團--北京安徽團出發囉!請踴躍報名
2011-05-30
由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主辦,以青少年為主,使兩岸四地青年學生互相交流學習,藉由多元生動活潑的各項活動,讓同學從中學習團結合作及積極參與,更讓參與的同學培養出深厚的友情。
2011年7月9日(星期三)至2011年7月18日(星期五),共計10天。
北京、安徽省
15~25歲全國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大學生(研究生)名額32人。
即日起報名至2011年6月10日止。

團費:新台幣 22,000_元現金(內含:臺北-北京、杭州-香港往返機票-團體票,內往返交通、食宿費用及醫療保險費用,200萬旅遊平安險(含醫療)、機場稅、兵險費、燃料稅)。
※上述團費不含個人證照辦理費用,證照、臺胞證可自辦或委由本會代辦。
※實際航班以說明會確認之航班時間為準。
※刷卡需加收2.5%手續費=新台幣22,550元整。
※匯款資料:帳號-101-23418539-999
銀行-日盛銀行敦北分行(代號:815)
帳戶-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
如選擇匯款方式,請於匯款完成後,將匯款單據傳真或郵寄至本會。
自本會網站下載報名表(Word檔 PDF檔)及備妥二吋照片二張後,以下列方式報名:
(1)利用e-mail回傳報名(service@taiwanjc.org.tw或
servicejci@gmail.com)
(2)親自來會繳交報名表及照片。
(3)郵寄報名表及照片至本會。
◎聯絡人:主委李再益0933-172898、總幹事張富勇0932-326-724
秘書處薛中慧
◎連絡電話:(02)2712-8960分機15 傳真號碼:(02)2546-0149
◎Website:www.taiwanjc.org.tw
本會會址:(105)臺北市南京東路四段45號8樓

請參閱附件:
簡章行程表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
第60屆(2012年)理監事登記及截止日公告
第60屆(2012年)理監事登記及截止日公告
2011-05-04
依據本會選務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決議辦理
理監事登記日期:
5月19日(四)至6月20日(一)中午12時整截止。
6月20日(一)中午12時整,召開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查
地點:總會會議室
*其相關資料請至:會務訊息-> 會議記錄->選務第一次會議記錄之相關附件
*各項表格請至(文件資料區→選舉事務)點選下載。

國際青年商會

一、會長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有關候選人資格之規定,係根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39條規定辦理。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六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前二年度及競選該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十。
四、曾擔任分會會長暨本會常務理事或常務監事、祕書長、法制顧問。
五、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及亞太大會各二次以上有證明者。
六、曾參加本會基礎講師培訓營或進階講師訓練營或Prime結業者或本會主辦二天以上之領導課程(Lead、Van Guard Leader、Leadership by Action)課程結業者。
或力行領導講習會(LeaderShip By Action)』結業者。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八、執行職務之該年度,所屬分會應於當年度3月31日前繳交總會基本會費三十人以上,否則將喪失該職務之
資格。

二、常務副會長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有關候選人資格之規定,係根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40條規定辦理。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五年以上。
二、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候選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五。
四、曾擔任分會會長暨本會理事或監事。
五、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及亞太大會各一次以上有證明者。
六、曾參加本會基礎講師培訓營或進階講師訓練營或Prime結業者或本會主辦二天以上之領導課程(Lead、Van Guard Leader、Leadership by Action)課程結業者。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八、執行職務之該年度,所屬分會應於當年度3月31日前繳交總會基本會費三十人以上,否則將喪失該職務之
資格。

三、理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有關候選人資格之規定,係根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四章第43條規定辦理。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四年以上。
二、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三、上年度及被提名當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
四、曾任分會會長。
五、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達一百人以上,則不受第四項所限制,只需曾任或現任該分會之常務理事、監事者,並擔任本會委員會主委及副主委(行政特別助理、會長特別助理、十傑委員會總幹事、副總幹事、大陸事務總幹事、副祕書長、副財務長及各區行政特別助理)共二年者,不受第四款之限制。
六、國際事務理事需曾任分會會長,並擔任國際事務任一委員會主委、或副主委,需註冊並出席提名當年度之世界大會及次年度所有國際會議。
七、曾參加本會基礎講師培訓營或進階講師營或Prime結業者或本會主辦二天以上之領導課程(Lead, Van GuardLeader, Leadership by Action)課程結業者。
八、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九、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證明者。 十、執行職務之該年度,所屬分會應於當年度3月31日前繳交總會基本會費三十人以上,否則將喪失該職務之資
格。

四、本會監事候選人應具有下列各項資格:
*有關候選人資格之規定,係根據本會章程施行細則第五章第83條規定辦理。
一、至候選當年度六月三十日止,入會連續滿四年以上。
二、上年度及本年度之例會出席率均不得低於百分之七十五。
三、已履行本會章程所規定之義務。
四、曾任或現任分會會長及本會理事。
五、曾參加本會基礎講師培訓營或進階講師訓練營或Prime結業者或本會主辦二天以上之領導課程(Lead、Van GuardLeader、Leadership by action)課程結業者
六、曾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全國監事講習會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七、候選年度該分會報繳總會之基本會員人數需達四十人以上。
八、曾註冊並出席國際青年商會所召開之世界大會或亞太大會一次,並持有証明者。 九、執行職務之該年度,所屬分會應於當年度3月31日前繳交總會基本會費三十人以上,否則將喪失該職務之資格。

☆、需通曉國際青年商會通訊語言一種。
☆、以上資格若有疑義,候選人應自行提出有利的佐證資料,否則視為資格不符。